想寫這一篇,其實已經擱了很久,也許當blog已經從當初單純的獨角戲,變成帶點負擔的生活壓力吧。
水晶男孩每個禮拜三,都會在士林練球,說是練球,其實就是打打全場,大家維持一個基本的球感和體能而已。所以當隊友在場上廝殺,沒上場的人就在場下嘻嘻哈哈,嘲弄放槍的人,調侃誰又幹了什麼蠢事。租用場館的時間,是從晚上7:00~9:30,我們多半利用結束前的最後幾分鐘,來個罰球飲料盃,要比罰球的就自己跳下來,不比的就在旁邊搖旗吶喊,純粹是"別人吃粥,不相干的人喊燙",反正別人的的孩子死不完,向來是水晶男孩相傳千年的陋習。當初會有這個比罰球的提議,就是有鑑於在比賽時,總是那幾個人在罰不進,而且還常上罰球線,所以才有在練球時,以一半獎勵一半懲罰性質的飲料盃的出現。但很玄的是,有人向上提升,就有人向下沉淪,像E森從飲料盃中,慢慢在比賽裡提升了罰球的命中率;但在飲料盃中的常勝軍-大傑,卻在比賽中的罰球每況愈下,變成我們口中的過街老鼠,因為專門來騙飲料的嫌疑已經太大了,我這個蟬連多次的苦主,自然是不平則鳴了。
上帝是公平的,就像失去視力的人,聽覺會特別敏銳一樣。我在罰球上失意,就會在別邊找回來,水晶男孩不是一個會吃喝嫖賭的團體,頂多就是打打麻將,唱唱小歌而已。但自從有一次練完球去喝茶,天空卻不妙的飄起下雨,讓我們進到店內,發現了撲克牌後,水晶男孩就快改名成"水晶十三支"了。小草瑋本來只會打大老二,但尤於十三支的規則和大老二有點像,而且他是個對任何博奕都非常有興趣的人,所以就一頭栽了進來。而大傑和小哈,本來就是箇中好手,所以當然就成了固定咖;而小哥則是賭性堅強,連two pair、三條、順、同花、full house的大小都搞不清楚,就毅然的參上一咖,相當有壯士斷腕的氣魄。我本來就會打十三支,而且是從國中就會,只是很難找到要一起玩一下的哥們,在陰錯陽差下,才知道大家對於小賭怡情的認同程度,有相當強烈的意念。
小草瑋在第一次玩十三支後,就開始迷上,重點是,他第一次玩就贏了些車馬費,而且很無恥的不拿出來請大家喝飲料,所以第一次只有他笑著離開,其他人都是淋著小雨,縮著身子,哭著回家取暖。上週三打完沒有時間比罰球,所以就直接擺開陣勢,準備大戰一番,我、小哈、小哥都自己一家,而小草瑋和大傑則併成一家。一開始我是節節敗退,只有小哥一人笑傲江湖,在短短幾局中,就拿了2次鐵枝,打了大家哇哇叫。那時樂凡和台中農友-政加,都和我一起在瞇牌,我才在唸說大概是我們三人的磁場不合,所以都拿到一些很爛的輪車和沒有絕對威脅性的好牌,結果在下一局,竟然見鬼的揮出一支超大號全壘打,不僅馬上由黑翻紅,就像上次樂透彩的得主,清完負債還大賺一筆。於是情勢在這一局後,我的人生從黑白變彩色的,逆轉的滋味出奇的甜,之前罰球輸的飲料錢,在這次連本帶利的全部討回來。小時候胖不是胖的道理,再次在小草瑋身上得到應証;而每次都用罰球騙飲料的大傑,也在這次的慘敗中,全數回吐。打到快12點,好像每個人明天都不用上班一樣,人性的掙扎與不甘,就完完整整的在水晶十三支中活生生上映。我把贏的錢,拿出來付清了全部人喝的飲料,還小賺了一百元,而靠北個不停的,就是小草瑋和大傑,看來這一大一小,下次應該會挾著怨氣來找我復仇吧。
本來飲料盃,一個人輸贏挺多是一杯飲料的錢,結果沒事搞個十三支,變成是鷸蚌相爭,漁翁得利的感覺,那些沒參加的人,就等著喝飲料就好,看來下次我也要克制手癢,當個局外人就好。
- Dec 01 Mon 2008 17:32
水晶男孩之要命13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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